公投提案「懷孕8週禁墮胎」舉行聽證會 衛福部:應回歸醫療專業而非公投

▲懷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懷孕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嘉晏/綜合報導

合一行動聯盟召集人彭迦智日前領銜提出公投提案「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中選會經審議後,認為有舉行聽證必要,並在今(23日)上午舉行公投聽證會,讓與會的專家學者代表進行討論。

彭迦智領銜提出公投案內容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八週內施行。』」對此,中選會認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經審議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時提案一出,衛福部國健署長王英偉表示,超過24週的胎兒雖然已經差不多成型,但若影響到母體健康,或是確定嬰兒有問題,超過24週也能中斷妊娠,民團提出的公投不符合專業和國際趨勢,仍需多方考量和討論。

國健署母嬰親善醫院,王英偉。(圖/記者趙于婷攝)

▲衛福部國健署長王英偉。(圖/記者趙于婷攝)

對此,中選會今日也依照《公投法》第10條第4項規定,召開聽證會釐清相關爭議,就5項議題做討論。彭迦智首先表示,此公投案又稱為「心跳法案」,主張「當心臟跳動,他就是一個生命。」為了維護胎兒人權,應該重新審視35年前制訂的法律。

聽證會中,衛生福利部主秘提到,人工流產週數規定限制,目的在於維護母體健康以及確保胎兒的正常發育,「本部認為應該回歸醫療的專業討論,不應逕付公投。」

聽證會在歷時1小時40分鐘後結束,主席表示,今日透過專家學者熱烈的討論後,討論內容會再提交中選會會議,若有需要的話,提案之領銜人須依法在30天內對提案進行補正。

與會的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事後也在臉書發文,她認為此提案嚴重傷害婦女的醫療與生育自主權,不應准許公投;同時以「限縮人工流產週數」來提高懷孕和生育率,兩者之間無法有因果關係,反而可能導致婦女尋求非法管道或密醫的情況增加,對母體和胎兒來說會有更大的風險。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