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在獄中寫信給林鄭月娥,希望到台灣自首。(圖/翻攝AP)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在台灣殺害潘姓女友的香港人陳同佳23日早上出獄,原本採取「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態度方式,上午傳出移民署「技術性」在上午7點解除陳同佳、牧師管浩鳴兩人的來台簽證與登機證註記管制,對此移民署表示,陳同佳從頭至尾並未被禁止入境,僅係註記不得以網簽或落地簽來台,需以臨櫃方式申請來台,此項作法未曾改變,陳同佳只要提出簽證申請、移民署就會會同國安局、陸委會等單位進行審核預控。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
相關知情人士私下透露,先前陳同佳、管浩鳴牧師他們打算出獄後搭機來台,但因陳同佳在台涉犯殺人案,早就被移民署註記為「不受歡迎對象」,並且「拒發簽證、登機證」無法循正常管道入台,換句話說,陳、管二人根本沒辦法自行搭機來台。
熟悉機場航管業務的警官私下透露,移民署對於外籍人士入出境註記規定,是對列管人拒發登機證與入境簽證,且買機票畫位資料也會先比對,陳、管二人若被註記,就根本無法搭上來台航班。
不過這項對二人的入境註記,在23日陳同佳於香港出獄時卻傳出移民署於上午7點悄悄解除二人註記管制,等同登機證與簽證都未管制,若陳同佳與牧師管浩鳴二人要來台灣,都可順利購買機票和申請簽證來台。
▲港女潘曉穎疑似在飯店內遭男友殺害,被裝到行李箱棄屍。(圖/監視器畫面翻攝)
移民署對此澄清指出,同意讓陳同佳登機並非取消註記,移民署強調,陳同佳從頭至尾並未被禁止入境,僅係註記不得以網簽或落地簽來台,需以臨櫃方式申請來台,此項作法未曾改變。 內政部徐部長今日已於立法院明確說明,陳同佳是殺人重犯,當然不能隨便申請網簽,自行搭機來台,這是從飛航安全來考量,同意讓他登機。移民署進一步說明,相關註記方式未曾改變,安全把關不會放鬆,請民眾安心。
法務部和陸委會21日晚間共同舉行記者會,法務部長蔡清祥提出處理本案的3原則,蔡表示「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但「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香港政府不能放殺人犯在外趴趴走」。陸委會則呼籲,台港有關部門趁此機會,建立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從根本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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