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把自己的舊牛仔褲掛上新吊牌,再拿去賣場退貨。(示意圖/記者謝承恩攝,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吳姓女子今年5月前往愛買基隆店購物,卻把自己的舊衣物掛上賣場的新吊牌,再拿去服務台退貨,短短4個小時接連退貨5件衣褲,隔天她又帶著3件牛仔褲和4件上衣想退貨,結果被店員識破。基隆地院法官考量到吳女犯後相當後悔,也與受害業者達成賠償4倍金額的和解,最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35日,緩刑2年。
判決書中提到,吳女今年5月5日下午4時許前往愛買基隆店消費,並把自己的舊短褲和紫色條紋上衣掛上店家的衣物掛牌,冒充是在店內購物的新衣物,再拿到服務台辦理退貨,一共得手289元。
▲吳女貪圖1386元的退款費用,反而挨告留下犯罪紀錄。(圖/記者謝孟儒攝)
吳女第一次得逞之後食髓知味,決定再來第二次,同日晚間8時許她帶著3件上衣辦理退貨,這次一共得手1097元;沒想到隔天下午6時許她又帶著3件舊牛仔褲、4件上衣到店裡退貨,這才引起店員懷疑,當場報案將人扭送警局。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吳女被抓後立即坦承犯行,也很後悔,態度相當配合,加上她過去並沒有任何刑事犯罪紀錄,事後也已經與業者達成和解,同意賠償4倍金額,相信她經過這次教訓應該知所警惕,不會再犯,因此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萬5000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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