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會弄垮髮型勿取締! 網狂酸台南議員:車禍會避開頭髮美美的人?

▲台南市議員杜素吟質詢時,對民眾未戴安全帽,希望警方能以勸導取代開單告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議員杜素吟質詢時,對民眾未戴安全帽,希望警方能以勸導取代開單告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杜素吟,在市議會保安部門業務報告時,質詢市警局長周幼偉,要求警方對未戴安全帽的民眾,以勸導取代開單告發,市警局長周幼偉不敢同意,惟杜素吟臉書被網友留言灌爆,網友留言為了髮型而不戴安全帽,那請問如果肇事死傷的話議員要負責嗎?杜素吟澄清她僅質詢檢討,絕未關說或干涉警方執法。

不料,杜素吟的這段質詢引起網友熱議,網友甚至灌爆杜素吟臉書,網友一面倒地表示:「為了髮型而不戴安全帽,那請問如果肇事死傷的話議員要負責嗎?妳的思維真是非常人所能理解的;若是怕辛苦弄好的髮型被破壞的話,那騎腳踏車或走路應該可以避免啊!建議妳應該多多勸告妳的選民走路逛街,這樣不僅不會弄壞造型又能維持健康」、「原來髮型比重要~~台南議員的水準真棒」、「到底是腦袋重要?還是頭髮重要?這很難分辨嗎?選民無法判斷就算了,反正她自己選擇自己承擔啊!問題是議員發言動見觀瞻,豈可不慎?」「車禍的發生會特別避開頭髮吹得美美的人嗎?當警察真的做到只勸導不開單,可以預見就會有更多人以髮型為藉口不戴安全帽,美美的頭髮難以保護脆弱的腦袋!議員這樣會安心嗎?我不知道你怎樣想啦?我還是覺得腦袋安全比髮型美美重要」……。

杜素吟澄清表示,當天是警消相關業務質詢,她對未戴安全帽違規取締提出檢討詢答,她絕對沒關說,警察的執法她絕不干預,絕未關說或要求警方不可以開單告發,没想到被斷章取義,她希望網友能夠將她當天質詢內容完整看完,她也願意接受各界批評檢驗。

無黨籍台南市議員杜素吟日前質詢市警局長周幼偉時表示,據市府預算書所編列,2019年警方開立交通罰單歲入是4億7000萬元,台南市議員都擔心員警會有開單壓力,會一直取締告發違規,,她身為民意代表,希望警方能以勸導取代告發開單,尤其是鄉下地區,許多人不習慣戴安全帽,常常違規被罰。

杜素吟說有的民眾只是騎機車出門一下下,結果沒戴安全帽就被開單,有的人是剛到理髮院「做頭髮」,想說離家近,不想戴安全帽破壞髮型,結果一騎車就被警方取締開單告發。如果警方發現民眾沒有戴安全帽,希望「勸導」就好,不要開單「告發」。

▲台南市警局長周幼偉基於法律規定與民眾人身安全,無法同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局長周幼偉基於法律規定與民眾人身安全,無法同意。

面對杜素吟在議場上公開要求警方以勸導發代開罰單,市警局長周幼偉指出,警警方是為了民眾安全開單,另未戴安全帽並未列在交通違規勸導的條文內,所以警方攔查後必須依法告發取締。

▲▼ 網友灌爆杜素吟臉書。(圖/翻攝杜素吟臉書)

▲杜素吟臉書被網友留言灌爆。(圖/翻攝自臉書)

據了解,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三、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鍰。

台南市警局指出,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二、輕微違規勸導: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未戴安全帽並沒有在輕微違規之勸導項目,所以對未戴安全帽,警方一定要依法開單舉發,不能只勸導不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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