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陸委會要港媒去問港府「難道一點責任都不用負嗎」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陳同佳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下同)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3日獲釋後,是否來台投案一事還吵得沸沸揚揚。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24日在記者會上對現場的港媒表示,問問你們的港府,讓犯嫌逍遙法外,極有可能發生逃亡之虞,「不要忘記這個犯嫌是涉嫌殺害香港公民的兇手,難道你們一點責任都不用負嗎?」

陸委會記者會上,有媒體問及蔡總統曾說陳嫌只有「逮捕」問題以及政府用詞的「投案」、「押解」當中差別?邱垂正對此回應,「我們相關文書都是用『帶回』,用詞差異可問法務部,不需要再字眼上打轉」,重點是台港雙方要善意合作,才能彰顯司法公義,沒有司法公義,如何對被害者跟家屬交代。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此外,邱垂正還一度反問在場港媒指出,「你們可以問問香港政府,讓犯嫌逍遙法外,極可能發生逃亡跟串證之虞,這樣是在彰顯保護香港人嗎?不要忘記,這個犯嫌是涉嫌殺害香港公民的兇手,難道你們(港府)一點責任都不用負嗎?」

邱垂正稱,陳同佳涉及重大殺人案,政府有必要掌握他的行蹤,目前是註銷他的網路簽證申請,但沒有禁止他入境,必須透過臨櫃申請,「他來台灣不是商務,也不是觀光,是殺人兇嫌,不能來台自由行,我們已經成立了單一投案窗口,陳同佳要來台灣面對司法,可與窗口做聯繫,政府已經準備就緒,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邱垂正提到,由於港府目前仍無法掌握陳嫌來台時間,政府尚在等待通知,為了降低不確定性,才會設置單一窗口,也正式通知港府,請港府轉達陳嫌,安排相關事宜,「除了單一窗口,也會持續透過既有的聯繫機制(策、協兩會)來做溝通。」

邱垂正強調,涉及台港兩地的刑事案件,一定要透過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才能夠順利順暢,這段時間以來,我們盡了最大努力與港府溝通,但是港府一直強調沒有司法管轄權,所以才說「香港不辦,台灣來辦」,希望香港政府履行諾言,提供對此案的協助,讓人犯與事證成功來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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