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被告不思自己違反交通規則在先,竟向對方暴力相向。(圖/示意照/圖中人物和新聞無關)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開車載妻子,違規臨停七堵區明德一路、崇智街口,他下車買東西,遭後方的曾姓男子嗆「路是你家開的」,他竟追上前把斷方打到手骨折。法官判林得賠償對方20萬餘元。
判決指出,2018年8月22日晚間7時50分許,曾男不滿被擋住去路,超越林男車輛,對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妻嗆「路是你家開的?」林聽聞後心生不滿,開車追逐對方,直到明德一路與自治北街路口,見對方停等紅燈,他便下車理論。
雙方一言不和,林男將曾男摔倒在地並腳踹,導致對方左耳及左肩挫傷、左手肘及左膝擦傷、左側肱骨骨折等傷害。曾男提告求償12萬7744元醫療費、8萬元非財產上損害,共計20萬7744元。刑事部分,林一審被判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被告不思自己違反交通規則在先,僅因對方超車並說「路是你家開的」,竟與對方發生口角,繼而以暴力相向,下手非輕,致原告除肉體受有實質傷害外,精神亦受有痛苦與驚嚇,身心確受折磨,事後也不聞不問,因此判賠20萬7744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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