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台中報導
台中立領哥朱姓男子去年5月間疑因買車糾紛,開著要價近700萬元的保時捷凱燕(Cayenne),撞進汎德永業台中分公司門市,還帶了十字鎬、4公升酒精,破壞營業場設備,台中地院判決,由於雙方私下和解,毀損罪撤回,但恐嚇罪朱嫌被判3月,檢察官認為太輕上訴,改判4月定讞。
▲台中保時捷立領哥開凱燕衝展間敲桌。(圖/翻攝爆料公社,下同)
據了解,朱男訂了一輛全新Panamera,但通知要交車時,發現當初加錢選配項目裝4D底盤,沒有在裡頭,拒絕付尾款、交車,汎德卻寄存至信函要求履約,否則200多萬元訂金全部沒收,朱男氣到開著自己的保時捷Cayenne衝撞進營業廳,造成不小的損害。
判決書內容指出,朱男衝撞入店內後,旋即持預先放置在車上之十字鎬、4 公升酒精桶下車,先將酒精桶朝店內丟擲,並持上開十字鎬接續敲毀汎德台中分公司店內1 樓大廳桌椅、吧檯玻璃、筆記型電腦等物,並揮舞十字鎬,作勢對店內人員威脅,且恫稱:「你們都不要上班,叫你們副總出來跟我講。」等語,致汎德台中分公司在場員工心生畏懼,而生危害於渠等生命、身體、自由安全。
朱男事後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等罪嫌移送,當時面對媒體時低頭喊冤,「我衝撞不是故意的,當時是為了閃一個闖紅燈的,才會意外滑進去」;他也提到,「是被車商欺騙,一開始有講說要訂那個配備,但業務員說那個功能沒有用,玩弄客人太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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