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小三賠2千萬也甘願 人夫繼續偷吃還盼「3人和平共處」

▲偷情,出軌,劈腿,婚外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男婚外情與小三發生關係,為了哄老婆息怒簽下了2千萬票據,同時表示希望3人能和平共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人夫高姓男子因協助陸籍周姓女子請領榮民慰問金而認識,密切往來下2人產生情愫,互動2個月左右還發生了關係。高男妻子姚姓女子知情後,氣得馬上立據要求2人分手,如持續交往需支付給她2千萬元,但老公仍持續偷偷與周女聯絡,表示希望3人能和平共處。最終姚女告周女侵害配偶權,法官判周女須賠15萬元。

高男2016年時因志工服務認識需要協助請領榮民慰問金的周女,2人密切來往下逐漸產生情愫,還會一同前往家中附近旅店開房間,但考量高男孩須給太太生活費到旅店會有額外支出,2人協議日後都在周女住處發生關係,當時雙方除了透過LINE聯繫外,周女回大陸期間則改用微信聊天保持聯絡。

姚女發現老公偷吃行為屢勸不改,氣得立據要求2人分手,否則須支付給她2千萬元。高男表面上簽下立據安撫妻子,但背後仍不顧一切持續與周女來往。姚女對於老公的行為感到相當失望,認為周女明知高男有婚姻家庭,還多次相約出遊、發生關係,逼得她身心俱疲,還一度得憂鬱症須靠藥物治療,因此決定向周女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求償50萬精神撫慰金。

周女出庭時表示,自己和高男沒有通姦或超越男女一般社交禮儀的行為,從頭到晚都是高男單方面的追求,2人更沒有發生關係,認為自己現在是被他們倆夫妻陷害,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高男則於法庭上承認自己與周女的不正當關係,表示除了會傳訊息外也有發生關係,而這段偷吃的期間他確實有答應妻子不再與周女往來,還為此簽下了2千萬票據,但那都只是表面,實際上2人還是有在聯繫,希望妻子能接受3人和平共處。

法官審時認為,從高男和周女的訊息記錄中,周女曾大膽示愛「我要的是找個踏實的老伴,而不是浪漫的初戀情人,我不奢求奢望什麼!只願和心愛的牽手相伴到永遠!」高男也回覆「不要放棄愛情好嗎,我的寶貝。」從此對話認定2人關係不尋常,明顯超越一般異性間的社交行為。

除了曖昧的對話紀錄外,高男過去簽的2千萬票據也成證據,故最終法官判周女侵害配偶權確定,需賠償姚女15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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