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通知單31日寄發。(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109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考生成績通知單將在(31日)寄發,個別報名者逕寄至考生之通訊地址;集體報名者,寄交報名單位轉發考生,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考生成績資料檔至各集體報名單位。如欲查詢寄發情形,集體報名者,請洽集體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請以電話02-23661416轉608查詢。申請補發日期自11月1日至11月 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大考中心指出,寄發成績通知單當日上午提供手機簡訊通知成績之服務,凡報名資料填寫行動電話號碼的考生,大考中心將以「0911-511-467」手機號碼主動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同日上午9時起,即可至本中心網站「高中英聽測驗試務專區」 或以電話語音(02) 2364-3677查詢成績。
大考中心說明,考生如對該次測驗成績有疑義,在31日起至11月1日止,使用考生成績通知單上之「考生申請成績複查密碼」或至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之「查詢成績複查密碼系統」查詢密碼後,於成績複查系統登錄申請複查相關資料。複查成績限用網路申請,未於期限內完成申請手續並繳費者,不予處理。
▲109學年度高中英聽測驗第二次考試訂在12月14日。(圖/記者林敬旻攝)
另外,複查結果通知書也將在11月5日寄發,同時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109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日期訂於12月14日,報名自11月1日起至11月7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大考中心指出,高三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大考中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亦可以個別網路報名。報名時,應依簡章規定繳交照片,並完成繳費。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有關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相關資訊,請至大考中心網站「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專區」查詢。
大考中心也再次提醒,109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兩次考試播音方式皆改採分散式個別試場播音,全面使用 MP3 播放器。另外,也再次說明,109學年度各項試務精進已調整,包括,一、修訂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項目分類,新增輔具項目。二、修訂試務申訴處理方式之說明以及提出試務申訴及成績複查後申訴之期限。三、修訂試場規則中有關「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其他隨身物品」、「使用藥物及醫療 器材」等相關規定。四、違規處理辦法增列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之罰則等相關條文。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置放位置,均扣減英聽成績3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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