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女與林男分分合合,原想趁機斷絕關係,不料竟遭林男闖入施暴,當下感覺「自己真的會死」,但林男家屬叫屈,認為2人只是「小打小鬧」,全案仍待法院釐清。(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於8月8日晚間,在鄭姓女友租屋處與她大吵,並爆發肢體衝突,林男被警方驅離後,又返回鄭女住處梯間,還因情急跳下樓梯摔斷腿,事後鄭女2度報警提告殺人未遂。北院10月31日開庭,木柵國小的同學正好來法院參訪,搶著要看這齣「殺人未遂」劇情,但鄭女做證時,清楚描述衝突過程,並現場模擬林男的暴力行為,讓2名小朋友當場嚇得跑出庭外…。
鄭女於庭上表示,與林男交往分分合合,她更因林男的暴力行徑,於7月31日去開保護令法庭,林男也當庭保證不再連絡,但2人又於8月7日見面,林男還到鄭女住處睡了一晚。
鄭女表示,她8月8日下午藉做臉名義,讓林男陪她出門,之後便把林男丟包在咖啡廳,企圖藉此斷絕聯繫,但林男從下午一路狂Call,到了晚上更直接出現在租屋處樓下,她拒不開門,鐵了心讓林男在外淋雨,林男只好趁鄰居進出時一起上樓,她聽到聲音原想去梯間把門關好(梯間有共用門),不料一開門就遭暴怒林男直接闖入,劈頭就嗆「妳今天真的死定了」,並把她推到在地,又用充電線圈住她的脖子。
鄭女原以為林男在開玩笑,還提議「你(林男)身體這麼濕,我們趕快去洗澡吧」,不料林男正在氣頭上,又把她拖進房間並扛起摔在床上,再拿棉被蓋住她的頭,用身體壓上去,鄭女當下呼吸困難,直覺生命受到威脅,奮力扭動抵抗才掙脫,並哭著哀求林男「對不起…你不要這樣好不好」;但林男還是很氣,又拿枕頭作勢要悶她,並嗆說「我要是妳,就會把窗戶打開從4樓跳下去,至少只會斷腿,不會死」。
衝突至此,林男再撂下狠話「反正妳今天都要死,我現在去抽菸」,鄭女也表示「我可以去刷牙嗎?」,之後2人各自散開「中場休息」,鄭女也趁隙報警,林男在陽台抽菸到一半,就遭警方驅離;不料林男竟摸走鄭女鑰匙,並趁機折返,鄭女聽到梯間聲響後不敢大意,趕緊再度報警,並請警察在見面以前保持通話。
鄭女算準時間要幫警察開門,不料才剛下樓梯,就驚見林男埋伏在5樓梯間,林男情急跳下樓梯摔斷腿,卻仍巴著鄭女的腳不放,一路爬回家門口,並要她請警察離開;警察聽到尖叫聲後衝上樓,將林男逮捕,鄭女於事後提告殺人未遂。
林男律師質疑,為何鄭女第一次報警時,沒提告殺人未遂?鄭女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且當時已請了律師,「她不曉得有這麼嚴重」,直到事後警方向她說明,林男的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她才提告;另外,林男第一次闖入家中是8月8日晚上11時許,警方第一次到場時,已是8月9日凌晨1時許,長達2個小時中,鄭女卻說林男僅施暴半小時,讓法官也不禁向鄭女提問,鄭女對此回覆,受暴時相當緊張,僅能由體感與記憶回答,實際過了多久並不清楚,但她受暴的當下,真的覺得「自己會死掉」。
今日庭上林男的情緒相當淡定,大都盯著螢幕看筆錄,偶爾看看席上的家人,恰巧木柵國小的同學參訪法院,紛紛搶著要來聽庭,只見鄭女描述受害經過時,一下示範如何被林男充電線圈頸,一下模擬受暴經過,不知是否因「口味太重」,讓2位小朋友當場嚇得跑出庭外。
家屬於庭外替林男叫屈,指2人交往時就常吵架,原以為這次也只是「小打小鬧」,不料竟成了「殺人未遂」,林男與鄭女於8月7日同住時,還一起打手遊,8月8日林男在外淋雨時,2人還隔空嬉鬧,若林男真要致鄭女於死,又怎麼會讓她去刷牙,且2個小時還沒得手?全案仍待法院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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