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體檢發現問題,尚未確診跳樓身亡。(圖/翻攝自看看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廣東省深圳市48歲的汪姓女子日前因下腹疼痛,23日前往在福永人民醫院婦科住院治療,在常規檢查以後,又在醫生建議下做了CT檢查,沒想到發現下腹有一個包塊。對此,在還沒有確診病情的情況下,她開始心情抑鬱,心理負擔加重,最終從9樓跳下不幸墜亡。
據《看看新聞》報導,汪女的家屬認為,造成這樣的後果,醫生和醫院都要承擔責任!他們控訴,「檢查的進展情況家屬還不知道,患者本人卻先知道了。」
家屬說,汪女23日住院檢查後,4天後獨自從醫院出來,回到家裡,當晚突然傳訊給老公。訊息上面留下了汪女的最後遺言,「今天醫生告訴我結果出來了,說胰臟結腸有問題;自己有一種莫名的預感,99%是結腸癌,那個包塊就是結腸裡面的惡性腫瘤,所以決定放棄治療,因為不想拖累家人,不想拖累家庭。」
對於此事,院方表示,「我們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對患者的不幸表示同情和哀悼,同時正面回應患者家屬提出的訴求,積極引導患者家屬合理合法維權。」
▲醫院診斷報告。(圖/翻攝自看看新聞)
那麼,生病了,醫生應該把檢查結果先告知家人,還是告知本人呢?有網友認為,「醫生還是應該把病情先告訴家屬,比較妥當。」但也有網友認為,醫院和醫生也有履行向患者說明病情的義務,「本來就該告訴患者吧,萬一家屬隱瞞不治更加害人」、「患者有最基本的知情權」。
對此,律師李軍表示,醫生的做法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過錯,「患者是求醫者,她是就醫求診的合同主體;作為醫生把檢查結果告訴合同的主體,是沒有任何過錯的,當然從醫德的角度,可能可以更加委婉的告訴患者的親屬或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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