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古蹟牌匾遭竊 偷兒不識貨!3萬元轉賣骨董商

▲200年古蹟牌匾遭竊 偷兒不識貨!3萬元轉賣骨董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失竊物竟是為新竹市文化局所公告市定古蹟「春官第」之部分文物「進士」、「崇祀鄉賢」、「文魁」、「明經」等四面牌匾。(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於2018年底接獲民眾報案,稱其祖厝四面牌匾遭竊,員警受理後了解,該批失竊物竟是為新竹市文化局所公告市定古蹟「春官第」之部分文物「進士」、「崇祀鄉賢」、「文魁」、「明經」等四面牌匾,經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確認嫌犯身分,案經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第一分局,於11月1日持搜索票至新竹縣新埔鎮一帶取出該批贓物,適時追回台灣重要歷史文物。

▲200年古蹟牌匾遭竊 偷兒不識貨!3萬元轉賣骨董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嫌犯行竊的畫面早被監視器拍下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經查,遭竊之文物「進士」、「崇祀鄉賢」、「文魁」、「明經」等四面牌匾為行政院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所登錄府授文資字第1020208019號「春官第」之文物,該古蹟文物係開台進士鄭用錫之宅第資產,最早可源溯自道光三年間(1823),迄今已將近200年歷史,為維護國家重要文物之傳承,臺灣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鍾曉亞及檢察官張凱絜特指揮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積極偵辦,案經專案小組調閱近百支監視器監視器,終鎖定一搬運「進士」二字牌匾男子涉有重嫌,惟該李姓犯嫌到案後堅不吐實所竊文物流向,經檢察官多次曉以大義後,終突破心防,供出其所竊物品已以新臺幣3萬元多販與新竹縣新埔鎮一帶張姓古董商,復於1日由第一分局專案小組前往李嫌所供出上游處取出該批遭竊佚失古文物,全案將李姓及張姓犯嫌依竊盜及贓物罪移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

▲200年古蹟牌匾遭竊 偷兒不識貨!3萬元轉賣骨董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遭竊之文物「進士」、「崇祀鄉賢」、「文魁」、「明經」等四面牌匾為行政院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所登錄府授文資字第1020208019號「春官第」之文物,該古蹟文物係開台進士鄭用錫之宅第資產,最早可源溯自道光三年間(1823),迄今已將近200年歷史。

▲200年古蹟牌匾遭竊 偷兒不識貨!3萬元轉賣骨董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200年古蹟牌匾遭竊 偷兒不識貨!3萬元轉賣骨董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200年古蹟牌匾遭竊 偷兒不識貨!3萬元轉賣骨董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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