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蔡姓男大生3月去女同學家時,竟為滿足自己一時的性慾,強壓女同學上床,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蔡姓男大生3月前往女同學住處,因一時「很想要」,為滿足自身性慾,竟強硬把女同學強壓上床,用他的小兄弟猛頂她下體。女同學因與蔡男力氣差距太大無法反抗,遭性侵得逞,直到蔡男收手後才趕緊逃開,向友人求救,並向警方報案。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蔡男1年有期徒刑。
高雄蔡姓男大生與女同學是朋友關係,他3月25日前往女生家住處時,突然性慾高漲,在克制不住自己的情況下,先是強行舌吻,隨後又不顧女生反抗,將她壓制在床上,用嘴將她衣服咬上來,親吻胸部及左邊乳頭,同時伸手撫摸她外陰部,並用自己的「小兄弟」猛頂撞女生下體。
女同學因與蔡男力氣相差太大,完全無法掙脫,只能任由蔡男擺布,但過程中她仍持續反抗,直到蔡男暫時停手後,才趁機找到空檔起身逃開,並撥打電話給陳姓友人求救,後續又在楊姓友人建議下,前往林園分局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依警方採驗女子身上DNA的證據中也顯示她確實有遭性侵,法官認為蔡男竟為滿足個人一時性慾,就對女同學強行硬上,造成她日後極大痛苦與折磨,嚴重影響身心健康,在考量蔡男目前仍未與女同學和解,也沒有表示賠償意願,判他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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