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刀刺死熟睡前夫及獨生女兒 印尼婦「面露詭笑不後悔」判刑28年

▲王女刺死前夫及女兒後,渾身是血到警局自首。(圖/ETtoday資料翻攝照)

▲王女刺死前夫及女兒後,渾身是血到警局自首。(圖/ETtoday資料翻攝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40歲印尼籍王婦與41歲吳姓前夫離婚3次後仍同住一屋簷下,去年12月間,王婦竟趁對方熟睡持水果刀殺害後,再「順便下手」將親身女兒刺到沒呼吸心跳,渾身是血徒步到派出所自首,彰化地院審酌,王女手段凶殘,與夫家關係惡性循環,依殺人等罪判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王女原有一印尼籍男友,因有賭博習慣,家中反對兩人來往,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以外籍移工身分來台打工,工作8個月後因態度懶散,常在外逗留聊天遭雇主威脅遣返,因此逃離雇主家中,求助於婚姻仲介,進而結識吳男,認識一週後兩人結婚,兩人共同育有1 女,一家與公婆同住。婚後,王女在自家家族企業中工作,隨後於汽車旅館擔任清潔工,每月薪水約2萬元。

▲王女刺死前夫及女兒後,渾身是血到警局自首。(圖/ETtoday資料翻攝照)

▲王女刺死前夫及女兒後,渾身是血徒步到警局自首。(圖/ETtoday資料翻攝照)

王女2002年與吳男結婚後,因想寄錢回印尼娘家貼補家用,便到夫家經營的汽車旅館工作,從事房務清潔,但她懷疑丈夫與同事有染,夫妻經常爭吵,雖曾在家人陪同下到醫院就醫,但王女認為自己只是失眠問題,未持續服藥,但因為工作、女兒教養、生活習慣、公婆相處等方面與丈夫吳男經常發生爭執。

去年11月間,王女先到大賣場買了一把水果刀藏在三樓房間抽屜,12月7日凌晨兩人爭執後,她持刀往睡夢中的吳男腹部、胸部猛刺,吳男驚醒負傷想逃往2樓向父母求救,王女還追上對吳男後背共砍了19刀,她又想到15歲的女兒偏愛父親,不聽自己的管教,便又持刀進到女兒房內朝睡夢中的女兒胸部、腹部捅刺17刀,2人送醫急救都因為傷重不治。

▲王女刺死前夫及女兒後,渾身是血到警局自首。(圖/ETtoday資料翻攝照)

▲吳男送醫傷重不治。(圖/ETtoday資料翻攝照)

王女自首後,一直待在溪湖警分局偵查室接受偵查,據了解,王女對自己的殺親行徑,都說「不會後悔」,甚至對獨生女兒老是護著爸爸,長期以來感到非常不滿,同時擔心殺死前夫要入獄服刑,可憐的是沒人照顧女兒,因此才會順便殺掉,甚至露出詭異笑容,讓員警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而吳男父母親目睹人倫悲劇,被害家屬具狀陳述,吳家對王女關心照顧,她卻不知感激,把小事、摩擦無限放大,甚至殺害前夫及親身女兒,人神共憤,希望王女被判死,更擔心若未被判死,將來出獄可能再犯,擔心性命安全堪憂,日夜活在恐懼中。

▲王女刺死前夫及女兒後,渾身是血到警局自首。(圖/ETtoday資料翻攝照)

▲王女在吳姓前夫住家刺死前夫及女兒。(圖/ETtoday資料照)

法官考量王女固然可惡、凶殘,但與吳男認識不到一周就結婚,加上異國婚姻雙方語言、文化背景、社會傳統不同,須付出更多努力融合,但雙方沒有這樣的認知,王女隻身在台婚姻受挫不易宣洩,又經鑑定認知功能有邊緣障礙,夫家雖無惡意對待,但未獲控制的精神問題因工作、生活與人際種種壓力讓雙方關係惡性循環,導致無法轉圜的結果,殺害吳男部分依法處有期徒刑15年,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20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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