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查獲顏姓、林姓2名女子涉嫌長期從事台菲地下匯兌,7年經手逾10億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檢調為防止外資介入2020年大選,監控發現曾受雇擔任地下通匯業務的顏姓女子,涉嫌從2012年起自立門戶,找來有賭博前科的林姓女子,經營台灣與菲律賓之間的地下匯兌業務,至今經手逾10億元,涉嫌違反《銀行法》,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調查局兵分3路搜索,並約談2女到案。
據了解,台灣籍的顏姓女子在菲律賓出身,因為擁有絕佳的地緣關係,在10多年前就曾受雇於人,從事台灣與菲律賓之間的地下匯兌業務,2003年間還因此被依違反《銀行法》判刑確定。
因近年政府力推新南向,通匯需求居高不下,顏女即使被判刑後,仍離不開本行,甚至自立門戶,和林姓女子合夥,取得外籍人士的帳戶,讓客戶在台灣匯入新台幣後,再透過菲律賓業者,將菲國披索匯進客戶指定的海外帳戶,2女則從中抽佣賺取暴利。
檢調初步蒐證估算,顏女和林女從2012年至今,經手匯兌逾10億元,檢察官陳立儒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前往2女住處等3個地方展開搜索,並約談2女以及2名證人到案釐清案情。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