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閨蜜「見色忘友」,跑去約會而沒參加她的生日派對,於是臉書留言「傻眼瞎妹」慘挨告。(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昔日閨蜜如今竟對簿公堂!小蘋與俐俐(均為化名)2人的友情原本親如姊妹,但經過2017年小蘋生日後,一切都變了……。俐俐當時跟男友約會,沒出席小蘋的生日派對,小蘋便憤而在俐俐的臉書上留言「傻眼瞎妹」、「廢物」等語,被告上法院,依《公然侮辱罪》罰9000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判賠2萬元,且駁回小蘋的上訴。
小蘋2017年10月8日因不滿閨蜜俐俐「見色忘友」,和男友約會而沒參加她的生日派對,怒在俐俐臉書塗鴉牆上留言:「傻眼瞎妹」、「物以類聚兩個廢物」、「滿口謊言又挑撥離間」等辱罵言詞。
但小蘋辯稱,是因悲傷閨蜜與男友約會而未參加她的生日派對,並為了關心閨蜜的感情狀態才會留言,加上文字內容無針對特定對象,純屬主觀意見,也未貶損對方在社會上的評價,難認有侵害其名譽權,皆屬合理範圍,且雙方已於2017年10月10日達成和解,認為俐俐再次求償不合理,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刑事部分,法官認為那些留言,足以貶損俐俐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且罪證確鑿,因此判她罰金9000元確定。然而民事部分,俐俐身心受極大之痛苦,求償12萬元,法官最後判2萬元為適當,但小蘋不服上訴辯稱,她犯罪動機是因遭閨蜜欺騙,無法控制情緒,且友情之價值無法以金錢衡量!但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結認為無理由上訴,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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