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女放不下多年感情,闖進前女友家中,被對方媽媽撞見,竟將人爆打成傷。(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廖姓女子不滿交往多年的女友言言提分手,竟半夜闖入對方家,被女友媽媽撞見,而廖女情急之下,竟出手對對方一陣狂毆,甚至還拿出預藏水果刀作勢往她胸口刺,好在言言媽媽奮力抵抗,並痛斥,「你把我傷成這樣,我女兒還會跟你在一起嗎?」廖女才作罷。台南地院事後則依傷害、侵入住宅罪判廖女7個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賠償2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言言媽媽提告主張,廖女與言言交往多年,分手後廖女卻仍死纏爛打想要復合,但始終被言言拒絕。然而沒想到,廖女2017年2月3日在沒有經過她同意的情況下,拿走住家鑰匙進到屋內,還被她撞見,雙方一見就是爆發激烈爭執。
言言媽媽還表示,2人爭執到一半,廖女便拿出自己隨身攜帶的防狼噴霧劑朝她眼睛噴灑,讓她痛苦難耐,而廖女見狀竟還拿出電擊棒攻擊,又趁隙拿出預藏的水果刀作勢往她胸口刺,讓她情急之下只能抓住刀身,造成右手虎口受傷。
刺人不成的廖女似乎殺紅了眼,順手拿起一旁的毛巾勒住言言媽媽脖子,所幸言言媽媽抓住毛巾奮力掙脫,並痛斥,「你把我傷成這樣,我女兒還會願意跟你在一起嗎」廖女才因此罷手。言言媽媽事後就醫,她臉部有撕裂傷13公分、頭部鈍傷、背部鈍傷、左眼鈍傷、左眼瞼下垂、頭部外傷等傷害,讓她氣得提告求償。
廖女到案後辯稱,因為跟言言交往10多年,分手後一直無法放下感情,且多次與言言聯繫都被拒絕,自己因為太過想念,才跑到言言家門口,隨後發現言言家大門竟然能用機車鑰匙打開,才因此進房,而進到房內後又想起與言言過往的點滴,情緒一時無法平復,才久久未離開,沒想到卻因此被戴著口罩的言言媽媽撞見,她誤以為是竊賊,才情急之下才拿出噴霧噴對方,自己事後也非常懊悔,也對言言媽媽磕頭致歉。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廖女因為自己感情因素,一時失慮就闖進對方家中,還將言言媽媽打受傷,因此依傷害、侵入住宅罪合併判廖女7個月徒刑、緩刑3年。言言媽媽再提民事求償,法官也判廖女須賠償醫藥費、手術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7萬9千元。全案可上訴。精神慰撫金等共17萬9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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