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周刊王
新北市有一處宮廟,廟內的一位何姓師兄,偷拿師弟住家鑰匙藏起來,後來趁對方不注意時,偷闖入師弟住處,結果發現師弟家中年僅13歲、患有聽覺障礙的女兒獨自一人在家,這名師兄竟然起了色心,強行用手,隔著少女的內褲搓揉下體,遭被害人出聲喝斥後才罷手。事後師弟得知女兒被猥褻,氣得對師兄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這名色師兄需賠償被害人40萬、被害父母各15萬,合計7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是發生於2017年7月,何男偷藏師弟家的鑰匙,未經對方同意就私自闖入其住處,結果見到有聽覺障礙的師弟女兒,獨自一人在房間內,結果這名「色師兄」竟強行從後環抱少女,還以手隔著內褲揉搓她的下體,對方反抗大聲尖叫後,何男才停手。
少女事後告知家人及學校,同時報警處理。由於被害女身心受創,至今仍持續接受心理諮商,一審新北地院依侵入住宅罪,及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何男3年2個月徒刑;而少女父母則對何男求償120萬,最新判決何男賠償少女40萬、其父母各15萬,合計70萬,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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