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設置「區間測速」設備,公告區間測速位置及速限,預計明年一月底開始執法,超速快速道路罰款是3千元起跳。(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依據公路總局針對大客車GPS系統監控資料顯示台61線快速道路麥寮到台西段最易超速路段,因最新「區間測速」取締超速成效佳,而爭取設置「區間測速」設備,硬體目前已完成建置,預計明年一月底執法。
傳統固定式測速照相是「點」的違規取締,為避免違規被拍到,駕駛在測速器前減速,通過後再加速,雲林警察局交通隊組長廖添寶指出,據統計後發現對降低交通事故成效有限,而區間測速則是「面」的取締,在監控範圍內的起、迄兩端設置偵測設備,計算車輛在這段距離的平均速率,若通行範圍超過秒數就算超速。
廖添寶表示,國內去年起陸續啟用區間測速設備,發現交通事故件數降低,達有效遏止駕駛超速行為,進而向交通部爭取在台61線南下車道218K+250m至226K+250m(麥寮橋頭至台西崙豐段)共8公里,設置區間測速設備,將在軟體設備建置完成後測試,雲林縣警察局已公告區間測速位置及速限90公里,預計明年一月底開始執法,超速快速道路罰款是3千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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