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女發現丈夫偷情,氣炸告上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簡姓女子與丈夫結婚13年,去年2月無意間發現丈夫有一支2G手機,沒想到一打開手機,竟驚見丈夫在外偷情,還利用這支手機拍下激情照片,氣得她炸告上法院。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出爐,丈夫與小三須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簡女與擔任補教師的丈夫林男在民國94年11月結婚,婚後育有2子,簡女是家庭主婦,平時在家裡帶小孩、服侍公婆,生活過得相當不錯。
107年2月,簡女檢視丈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時,發現丈夫曾前往汽車旅館,因此逼問對方。當時丈夫坦承,有過一夜情,2人事後也達成和解,繼續過著家庭生活。
▼簡女在2G手機內發現丈夫偷情的證據,氣炸告上法院。(圖/記者周宸亘攝)
不過,簡女在同一年份發現丈夫有一支2G手機,好奇之下向丈夫問了手機密碼,不料打開手機檢視內部資料,竟在手機裡面發現丈夫與小三互傳猥褻照,還有前往汽車旅館偷情的「紀念合影」,讓她氣炸告上法院。
林男與小三林女被求償70萬元,但林男強調,他與林女偷情是從106年下半年到107年2月之間,且自己從事補教工作,無法擔負70萬元的賠償金,希望能減為30萬元。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男與林女的行為侵害簡女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造成簡女身心受創,婚姻、家庭都受到重大損害,因此判處2人賠償簡女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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