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與吳男大方偷情,吳男甚至還幫她小孩簽聯絡簿,人夫一見崩潰提告。(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林姓人妻與吳姓男子大方偷情,吳男甚至還自以為是她孩子的爸,幫孩子簽聯絡簿、吹頭髮,且2人疑似還鬧出人命,傳送驗孕棒照片,吳男也開心表示,「我要當爸了」等。案經林女的劉姓丈夫提告,法官審理後則判吳男須賠償劉男30萬元。
根據判決,劉男提告主張,他與林女結婚10年,育有2名子女,但卻在2017年接獲一通電話,稱林女跟吳男有不正常關係,經詢問後,對方卻始終否認。直到2018年7月,他因為林女行蹤可疑,於是逼問實情,林女這才坦承與吳男交往,還曾帶著2名孩子一同出遊,甚至還表示自己離不開吳男。
自此之後,林女更是變本加厲,不但經常離家未歸,還與吳男同居、出遊,2人甚至大方在外放閃摟抱、接吻,且2人的對話紀錄也以「寶貝」互稱,吳男更稱她為「公主、女神」等。更誇張的是,2人似乎還鬧出人命,吳男還開心傳訊,「我要當爸了,不能吃冰因為你還有小寶貝,你是二個人,懷孕不能吃冰,對你及小孩都不好」等。
除此之外,吳男還當起2名孩子的爸,趁著劉男不在時,幫2名孩子簽聯絡簿、吹頭髮,讓劉男大感不堪,氣得向2人求償100萬元。
對此,吳男矢口否認2人姦情,辯稱2人僅是同事關係,因得知林女與劉男感情不睦,經常吵架,基於同事情誼才出面關心,自己並無介入他們家庭,也沒有發展出超越普通朋友的情誼,而林女也堅稱2人絕對沒有交往。
新北地院審理後,就劉男提供的照片認定,林女與吳男確實有單獨出遊、過夜,並有接吻、擁抱的互動,可見2人互動親密,已經不是一般朋友的關係,且林女在面對質問時,也沒有否認,還多次道歉,也證明2人確實曾經交往,已經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因此判2人須賠償劉男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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