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在台中租下一民宅打造詐騙集團機房,透過大陸交友網站與陸籍女子聊天,假戀愛真詐財。(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台中1名陳姓男子2017年組織詐騙集團,招募陳、洪等多名共犯一同在網上假冒「高富帥」,誘騙大陸交友網站上的女孩們上鉤,他們盜用帥哥照片在網路上隨意找女孩聊天,2個月內共計與134名陸籍女子搭上線,但結果卻零收穫,沒有任何人受騙。陳男被逮後否認犯行,台中地院依組織犯罪判他3年2個月、強制工作3年、詐欺未遂共134罪,每次判10個月,合併執行總計7年2個月。
據判決,有金門仔綽號的陳男,2017年2月租下台中市北屯區一民宅做為詐騙集團總部,6月時陸續招募洪姓等4名新血,教他們在網路上盜取帥哥照,再到大陸「世紀佳緣」交友網站,以高富帥形象附加高階工作者身分,與陸籍女子聊天交往,過程中在默默帶入投資金融商品等話題,吸引女子上鉤以詐取財物。不料該集團才經營2個月,就遭台中地檢署偵破。
陳男受偵訊時否認全部犯行,辯稱自己只是暫住在該租屋處內,並不認識同住屋簷下的其他成員。有趣的是,警方偵辦時從陳男機房的電腦紀錄中發現,該集團自2017年6月犯案至今,2個月內共計與134名陸籍女子聊天但都失敗收場,尚未詐得任何一毛錢,且這段期間,陳男不僅沒有賺錢,每天都還須給員工500元做為零用金,實在是很虧。
劉姓共犯受審時供稱,陳男在要求他們行騙前有先教學,要他們上網看「詩情畫意」的文章,多學習跟女人聊天的技巧,並答應他們不管收穫如何,每日皆會提供500元零用金。洪姓共犯則表示,陳男要他虛構自己是「高富帥」的金融人員,讓女方先有遐想及信任後再出手行騙。經查時,警方還發現高中畢業的陳男,過去就曾化名「陳建洲」,自稱是金融銀行的經理與理財顧問,向女人行騙。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陳男組成詐騙集團假戀愛真詐財的行為,已觸犯組織犯罪條例,判處他3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應在執行前,進入勞動所強制工作3年,至於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的部分,因一共行騙134名陸籍女子,判134次罪確定,每次10個月,再加上強制工作的3年,合併執行一共是7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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