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80歲的鄭姓老翁透過兒子聘請菲律賓籍的小愛(化名)來家中擔任幫傭、照顧生病的妻子,他卻在2018年2月至5月間對幫傭伸出4次狼爪,整起事件曝光後,還辯稱是要幫對方解決性需求,一切都是被引誘、設計。然而,小愛出示受到侵害的錄影鐵證,高雄高分院認為,鄭翁把錯全都怪在受害者頭上,顯然毫無悔意,最後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2018年2月農曆年間鄭翁趁著發紅包的時候,強行從旁邊抱住小愛並撫摸胸部,直到手被拍掉才停止;第二次是在同年5月間,他赤裸著上半身走進小愛的房間,用雙手將人環抱住,還一邊說著「我聞聞看」、「我聞一下」,不顧對方抗拒親吻背部,最後因為被用力搥打、推開才罷手。
▲小愛原本是來幫忙照顧鄭翁生病的妻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就在第二次得手隔天,鄭翁又進到小愛房裡,強行抱住並親吻脖子;屢次得逞的他忍了3天再次出手,硬是將人撲倒在床上,性侵得逞一次。小愛不甘受辱,事發當天立即報警求援,同時提供錄影、沾有雙方DNA的衛生紙等證據,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鄭翁到案後辯稱,自己的確與小愛有過4次親密行為,但沒有強迫的意思,一切都有經過對方同意,「她會說『money』,表示她同意,我都有給她錢,把她當女兒看待,這都是為了她的需求才做,我事後回想起來,這4次根本都是被她引誘、設計才發生。」
▲小愛警覺不對勁,雖然極力反抗也有錄影蒐證,還是遭鄭翁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與本案無關)
但鄭翁在一審被橋頭地院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他不滿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勘驗小愛的錄影影片,發現她全程都有表示「不要」、「help me」,且頻頻掙扎,表現出極度嫌惡、閃避以及推打等行為,如果雙方真的是合意發生性關係,她又怎麼會有這麼激烈的反抗動作,顯然一切只是鄭翁想滿足自己的慾望,才會強行伸出狼爪。
合議庭指出,鄭翁事後矢口否認犯行,還把錯全推給小愛,辯稱是要幫忙排解性需求,可見他根本沒有悔意,上述供詞也屬於無稽之辯,毫無可以採信的理由,最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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