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喇嘛性侵女子咬警察逃亡13年 被逮稱悔悟遭法院打臉

▲性侵,強暴,強抱。(圖/記者黃克翔攝)

▲楊姓男子假冒喇嘛犯下多起性侵案。此為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男子楊鎬以法號「札西德勒」、「拿旺額薩」假冒喇嘛,讓女子放下戒心後,藉機性侵。2004年間,他在台北市街頭飲酒後,假意要開車送女子小英(化名)回家,在車上性侵小英。小英報警前來逮捕楊男,楊男被帶回派出所時還撞、咬警察,大鬧派出所,隨後潛逃到大陸地區13年餘,最後因證件過期,遭大陸公安遣返。楊男入境被捕,遭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他稱自己「幡然悔悟」、「勇於認錯」要求減刑,高院不採信,二審判刑3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長相清秀的楊男從2003年起,就以喇嘛的身分開始在外行騙,多次以祈福、調氣等理由,接近女子,並藉機性侵。本案乃2004年6月間發生,當晚小英陪同楊男台北市復興南路某酒館飲酒,凌晨2點30分左右,已經飲酒的楊男佯稱要開車送小英回家,沒想到小英上車後,楊男顯露本性,打算在車上性侵小英,小英雖極力反抗,但楊男對她搧耳光,又毆打她頭部,終於得逞。

小英不堪受辱,撥打電話報警,轄區2名員警到場,除了逮捕楊男外,並決定將醉醺醺的楊男帶回派出所。沒想到楊男突然以肢體衝撞、手抓、牙齒咬等強暴方式,不斷攻擊2名員警。但員警仍將他制伏,帶回問訊。楊男又在2004年底,連續犯下2起性侵案件,他不願面對司法,潛逃到大陸地區躲藏。檢警發布通緝。

楊男在大陸躲藏超過13年,最後被公安單位查獲他證件逾期,遣返回台。楊男一入境就被逮捕,檢方隨即針對本案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楊男說自己「幡然悔悟」、「勇於認錯」,坦然回國面對司法,要求法院減刑。但一審不採信,將他判刑3年4月;至於攻擊警察的妨害公務部分,則因追訴權時效屆滿,法院作出不受理判決。

案經上訴二審,楊男上訴時又說自小智能發展障礙,有數次發病難醫之嚴重後遺症,母親也出庭陳述他智識程度不高,判斷是非能力遜於常人,所以要求法院以「行為時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規定,判他免責或減刑。但高院鑑定後,認定楊男不符此項規定,因此駁回上訴,仍處他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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