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6日病逝,生前涉及加重詐欺取財與違法吸金案,桃園地院7日指出,涉案部分將不受理。(圖/東森新聞)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台灣民政府祕書長林志昇6日在住家意外死亡,生前涉嫌違法吸金逾7億元遭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取財、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桃園地院7日指出,林志昇因意外死亡,他個人涉案部分將不受理,但同案還有林姓妻子等被告涉案,地院仍依法進行審理。
檢警指出,69歲的林志昇於2008年成立台灣民政府,後來虛構「美國軍事政府」授權發行身分證、車牌、旅行證、代訓政府官員等,涉嫌向不知情被害人收取鉅額費用,違法吸金逾7億元,檢警在其住處搜出現金1.3億元,至少有超過300人受害,檢方去年7月將林志昇夫婦與幹部共6人以涉嫌組織犯罪、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林志昇去年10月獲得交保,台灣民政府位於桃園市龜山區租用樓房,在今年7月遭市政府拆除。
桃園地院7日上午開庭審理林志昇涉及組織犯罪、洗錢等案,因林志昇6日晚間病逝未出庭,承審法官得知林志昇已死亡,所涉違法吸金案等部分,地院作出不受理判決。
桃檢7日相驗後指出,林志昇因在住家跌倒,導致外傷性顱內出血、中樞神經衰竭死亡,家屬製作筆錄時透露,林志昇生前患有攝護腺癌末期與高血壓,對死亡並無意見。
桃檢7月間已起訴林志昇,但案件尚未審結,桃園地院針對林志昇涉案部分已不受理,但檢方起訴林志昇妻子林梓安等被告,將繼續審理,不受影響;至於林志昇被檢方查扣1億3000萬元現金,將由合議庭認定是否為不法所得,地院說,若合議庭認定1億3000萬元等財產為不法所得,將會發還被害人,若合議庭未認定1億3000萬元等財產為不法所得,將視為林志昇遺產,被害人可經由民事訴訟等途徑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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