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長年酗酒鬧事做出脫序行為,法官審理他的超商搶案時,為避免他再對社會造成危害,判他在入獄前先行監護5年。(圖/取自圖庫123RF)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張男2017年7月在超商搶了3包香菸1瓶米酒,被檢方起訴。經法院調查張男因長期酗酒,嗜酒如命,現已造成酒精性腦病變,導致行為能力降低。台北地院審理時,依強盜罪判他3年2個月有期徒刑,另為避免他又喝酒亂鬧事,對社會造成難以預料的危害,依保安處分規定,判他在入獄前先行監護5年。可上訴。
張男2017年7月3日凌晨4時許,至超商向店員購買3包香菸,但因身上沒錢可付,便趁杜姓店員不注意時,先搶了陳列在架上的27元紅標米酒1瓶,隨後又逕自走進櫃台,拿取3包原先欲購買的香菸。杜女見情況不對,隨即伸手要搶回香菸,但張男為了守護贓物,竟高舉酒瓶朝她揮舞,讓獨自上大夜班的杜女不敢反抗,最後任由張男將香菸及米酒拿走。全案在杜女報案後,警方依循監視器畫面循線逮人,順利將張男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張男提出精神抗辯,拿出醫師鑑定,表示自己患有「酒精性腦病變」、「酒精性譫妄」、「酒精性精神病」及「酒精使用障礙症」,該鑑定指出,張男辨識能力低弱,行為能力已因喝酒過多而降低,故法官認定此精神鑑定可採,有減輕理由。
合議庭調查張男過去的酒醉犯罪紀錄,發現他自18歲開始酗酒,32歲離婚後酒量漸增,甚至嚴重到無法維持工作,只能靠打零工維生。2013年及2014年有開始接受治療,但因未能規律服藥、回診,加上又持續飲酒,戒治宣告失敗。2015年雖曾一度在慈濟醫院住院1個多月,但出院後又沒回診。
2018年12月,張又因拒絕回診治療,在母親報警後強制送醫,但他又闖入鄰居家、家暴家人等脫序行為不斷發生,法官認為,張男如果無法戒除酒癮,危害社會的情況不會有好轉的一天。
法官審酌,張男搶奪超商屬實,事發當下持酒瓶威脅被害人,已明確造成杜女精神創傷,事發2年多仍餘悸猶存,判他3年2個月徒刑。但考量張男母親年事已高,無法照顧他,又子女正值求學階段,無意協助父親就醫,且他兄弟姊妹各有家庭,為避免他繼續做出脫序行為,對社會造成危害,宣告他在入監執行前,先至處所施以監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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