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網路結識小女友,忍不住在社區中庭要求對方替他口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歲19歲的袁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3歲小綠(化名),進而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但他明知對方未滿14歲,竟還3度相約外出,要小綠替他口交。全案曝光後,桃園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袁男在不違背小綠意願的情況下,於2017年12月15日、20日晚間7時到小綠住處的社區中庭公園內,要對方替他口交,1月3日晚間6時30分左右又到小綠住處附近的商店後方,要求對方替他打手槍、口交。事後小綠父親察覺不對勁,決定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袁男明知小綠未滿14歲,卻因為一時私慾、性衝動,對小綠下手,但審酌他在小綠同意下發生性關係,也沒有用利誘惑情緒壓迫等方式逼迫小綠,在審理階段中也坦承犯行、配合調查,希望與對方父親以30、40萬達成和解,雖然遭到拒絕,但犯後態度尚佳,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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