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癡漢6度伸狼爪…襲胸摸腿樣樣來! 法庭上瞎辯:我在睡覺

▲性侵,變態,性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彭姓男子多次在火車上性騷擾女乘客,9月又再犯,法官認為他不知悔改,重判他10年有期徒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曾因在火車上襲胸女子多次進出法院的彭姓男子,被關後仍色性不改,9月再次於自強號上對鄰座女乘客上下其手,整個過程剛好被經過的清潔人員抓包。事後他為了卸責,還到廁所偷換衣服,但仍逃不出警方法眼。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後,士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法,判他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據判決,彭男自2011年開始就因火車上襲胸侵犯女乘客,5度進出法院,但就算入獄多次至今仍色性不改。9月15日凌晨2時10分他從花蓮站上火車後,原本座位在第9車廂的他,卻走到第8車廂對一名正準備睡覺的女乘客伸出狼爪,摸她胸部2下。女乘客被騷擾後,嚇得趕緊向剛好經過的清潔人員求救,清潔人員立刻通知列車長協助處理。

彭男為了逃避責任,在列車長還沒到時,還自作聰明地跑進廁所把身上的白色換成黑衣,不料,整個過程全被附近乘客目睹並拍攝下來。警方獲報後,循乘客提供的照片特徵搜查,順利將彭男逮捕到案,全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

法院審理時,被害女子表示,她當時在列車上熟睡,突然感覺右肩被撞了一下,醒來就看見旁邊站著一個人,但她沒有多想,便繼續滑手機,當她又再次入睡時,就感覺胸部被連續搓了2下,一睜開眼睛發現,襲胸犯嫌就是剛剛撞她右肩的男子,但此時色狼已轉身快步離開。

彭男接受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他辯稱,當天沒有更衣,上車後都在睡覺,直到法官拿出同車乘客拍下的照片,以及花蓮火車站提供的監視器錄影畫面後,才坦承犯行。

據了解,彭男自2011年開始就因在火車上多次性騷擾女乘客被逮入獄。他某次乘車北上時突然興起,伸手對一名蹲在地上休息的女乘客抓胸,見女子不敢反抗,竟揉胸長達20分鐘,直到列車到站才停手,2017年1月搭乘自強號南下時,又因見鄰座女子身材誘人,沙鹿到彰化的途中一路伸手狂摸女子大腿,囂張行徑實在不可取。

法官認為,彭男惡行難改,一犯再犯,剛開始還否認犯行,見證據後才心虛默認,至今又未與受害女子達成和解,依違反性騷擾法,判他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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