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於2018年10月21日上午10點半,光天化日之下在菜市場遭醉漢強行襲胸。(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鄭姓男子2018年在新竹關西一處市場喝醉,看見逛街買菜的少婦獨自一人在公廁附近,竟將對方強壓在地,揉摸胸部好幾分鐘。新竹地院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鄭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且和少婦和解,審酌同意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21日上午10點半,醉醺醺的鄭男在關西市場公廁附近看到少婦一人站在公廁旁,色性大發將對方壓在地上,雙手抓揉少婦胸部長達2、3分鐘,直到少婦拿起手機假裝打電話求救,他才嚇得趕緊逃跑,卻把手機落在現場。
少婦丈夫趕到後,拿手機到警局報案,隨後警方循線找到鄭男;今年10月30日,鄭男出庭後坦承犯行,表示自己知道未經他人同意抓胸是不對的事情,也承認當時喝醉無法控制。鄭男接受鑑定結果指出,他此前曾多次酒後出現激動、失憶和精神混亂等失控行為,在警局也出現自言自語、興奮唱歌的行為。
鄭男表示,自己過去喝酒就會出現話多又大聲、自言自語、情緒起伏大的毛病,還會摔家裡的東西,甚至曾經出現幻覺,看到鬼要害媽媽,覺得自己有驅魔能力等。
法官審酌鄭男犯案當時正處在酒精中毒情況,且犯後獲得少婦原諒並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5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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