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酸女友劈腿機長 主管男友「3000張私密照寄到妳家」逼復合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在某知名電信公司擔任主管的林姓男子不滿女友小雅(化名)提出分手,竟然傳送訊息威脅要公開兩人交往期間拍攝的私密照片,「剛剛算過了,飯店、溫泉、妳家、我家、車上應該有3000多張」,甚至在臉書PO文酸諷「原來早就腳踏兩條船」,暗示對方利用空服員的身分勾搭機長。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林男的行為涉及偷拍、恐嚇,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加重誹謗等罪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提到,林男先是在交往期間未經小雅同意,拍攝睡姿4次,2017年4月間他不滿對方提出分手,陸續傳送「剛剛算過了,飯店、溫泉、妳家、我家、車上應該有3000多張」、「看看妳覺得哪幾張特優,我可以寄到妳家、妳老家、妳朋友,樓下警衛應該也很愛吧」,威脅要公開裸照;隔年1月他在個人臉書上PO出通訊軟體對話,並以「原來早就腳踏兩條船」為標題,諷刺女友勾引機長,「這是空服員的福利」、「打嘴砲都比亂打砲有格調」。

▲冬天,冷,睡覺,賴床,耍廢。(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林男拍攝女友的睡姿照片,辯稱一切都有經過同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但林男到案後矢口否認上述行為,他強調,拍攝睡姿照片都有經過小雅同意,而且對方也有看過照片,至於威脅公開裸照也只是氣話,因為他們當時正好在吵架,臉書上的PO文也是針對朋友,不是女友,「我不是故意要讓她害怕,況且她根本沒有感到害怕。」

而小雅出庭證稱,林男的確有把車內睡覺的照片拿給她看,「我跟他說『這很醜,把它刪掉』,他答應刪除,我就沒有再確認」,後來收到恐嚇訊息,除了難過之外,也很崩潰、害怕,「他拿這個威脅,一直要我跟他見面,不能分手、封鎖他,當時看到訊息我已經哭到不行,而且他還說要毀滅我,讓我覺得非常恐怖」。

▲情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林男在臉書PO文嗆女友和機長發生不倫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衡諸一般社會觀念,「傳送裸照給別人」、「我倒是很想毀滅妳」、「看妳覺得哪張特優,我可以寄到妳家」等訊息,的確會讓人感覺身體、名譽受到威脅,客觀上已經算是惡害的通知,足以使人心生畏懼;而睡姿照片的拍攝地點分別為寢室、車內,從小雅熟睡的模樣看來,顯然不知道自己被偷拍。

合議庭表示,林男未經查證就在臉書PO文暗示小雅介入他人婚姻,綜合上述行為,他已經構成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加重誹謗罪,最後依法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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