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女喝醉「閨蜜、男友幫送回家」 遭撿屍2分鐘清醒求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殯葬業工作的李姓男子2017年5月間與女友前往漁人碼頭附近的KTV歡唱,結束後順便送剛認識的小雪(化名)回家,但他把女友載回住處後,誤以為手錶忘在小雪家,於是獨自開車返回,沒想到剛好撞見對方僅穿著內衣褲嘔吐的畫面,一時起了色心性侵得逞,最後被高雄地院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

▲▼KTV包廂、唱歌、歡唱、唱KTV。(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李男和女友在KTV唱歌時認識小雪。(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李男2017年5月某日的上午9時許與女友相約一起去唱歌,歡唱期間結識女友閨蜜小雪,3人聊得很投緣,這才知道小雪是因為剛與男友分手,心情不佳才會來唱歌,還連續快速飲酒,導致不勝酒力,跑到KTV的廁所內嘔吐,接著就失去意識。

李男和女友見小雪醉得無法自行返家,於是好心開車接送,他還幫忙把全身癱軟的小雪揹上樓,再安置於客廳的沙發上,兩人稍微休息一下隨即下樓離開,臨走前將對方的鑰匙交給大樓管理員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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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信任李男和他的女友,結果卻遭撿屍性侵。(示意圖/123RF,與本案無關)

然而,李男送女友回家後,誤以為自己的手錶、手鍊遺忘在小雪住處,於是獨自返回拿取,沒想到一開門就看到小雪穿著內衣褲在客廳嘔吐,趕忙將人抱到房間床上,這時他卻突然起了色心,趁著對方酒醉無法抗拒時性侵得逞。

小雪在受害之後2分鐘稍微恢復意識,先是打電話詢問李男的女友,確認自己真的遭到性侵,這才決定報警並提告。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李男到案後雖然一度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時才坦承性侵,考量到他已經與受害者達成和解,也賠償20萬元,可見有誠心悔過,並非良心泯滅、惡性重大之人,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同時還得接受5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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