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余姓男子去年10月30日晚上帶著江姓女友和另外3名同事碰面,一行人在居酒屋裡飲酒聊天,他卻趁機將氟硝西泮(俗名FM2)加入桌上3杯酒杯,導致其中兩人喝下摻有毒品的酒。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余男的犯罪動機只是朋友之間惡作劇、嬉鬧,事後也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最後依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
▲余男在酒中加入毒品,連女友也不知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余男與江女是男女朋友,兩人2018年10月30日晚間8時許約鍾姓以及兩名王姓同事到居酒屋飲酒,喝了大約1個小時40分鐘後,他趁著另外4人離開座位的空檔,偷偷在其中3杯酒裡摻入氟硝西泮,接著等大家回來一起交換酒杯繼續喝,眼睜睜看著鍾姓、王姓友人喝下「毒品酒」,另外兩人則因為沒有喝而躲過一劫。
然而,余男摻毒的動作全被張姓店員目睹,並立即報警前來處理。警方當場查扣2顆白色藥錠和3個白色空瓶,後續送驗皆檢測出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另外鍾、王兩人的尿液也都呈現毒品陽性反應。
▲氟硝西泮俗稱FM2,是一種強力安眠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余男發現事情鬧大了,這才坦承一切都是自己的惡作劇,沒想到只是開個玩笑,卻犯下這麼嚴重的錯。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余男在酒中下毒固然應該受罰,但他並沒有其他低劣動機,兩位受害的朋友也沒有任何身體不適,雙方事後已達成和解,依舊維持良好的友誼關係,依法得以減刑。
法官接著表示,余男的犯罪動機是朋友間的惡作劇,摻入的毒品量也很少,考量到他的雙親年邁、健康狀況不佳,家中還有罹患思覺失調症的妹妹需要照顧,過去也沒有任何前科,最後依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同時還給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並接受8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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