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教練與未成年少女交往還拍下裸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柔道教練阿志(化名)在道館授課,在2017年與未成年學生小柔(化名)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阿志還拍下小柔正面、背面全裸照,被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彰化地院則認為阿志犯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6月。
阿志由於涉嫌藉由招攬少女學柔道及在國中擔任柔道社團教練之便,在2年多前連續誘姦2名分別就讀不同學校的國、高中少女,還把他與少女自拍淫照儲存在手機裡,被家長發現後,向彰化警方報案,阿志被傳喚到案後坦承一切,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訊後5萬元交保,阿志目前沒在學校任教,也關閉道館。
法官認為阿志明知小柔於案發時係未滿18歲之少年,正值身心發展階段,判斷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未臻成熟,竟恣意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所為對於少年身心發展具有不良之影響。
法官審酌後,考量被告與甲女當時為男女朋友關係,雙方係於嬉戲間誤蹈法網,阿志犯後已有悔意,且拍攝後並未蓄意將該電子訊號化為照片流出,而小柔也於審理中到庭稱現與阿志仍在交往中,請求從輕量刑,因此法官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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