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替代役與國小女老師發生婚外情被大老婆發現。(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方姓國小女老師在任職期間,在學校認識一位服替代役的趙男,不管對方已婚,仍持續與偷情,讓待產的趙男妻子發覺,甚至女老師簽下的切結書也被發現,上頭她承認「我一直找機會找你,傳訊息、吃飯、要求載我出去…主動造成心理上身體上的依賴機會」,法官認定方女侵害配偶權,判賠5萬元。
判決書指出,趙男與大陸籍妻子在2016年結婚,2017年趙妻來台灣待產時,無意間發現了方女簽下的切結書,才揭發丈夫婚外情;趙女不滿丈夫在她坐月子期間要求她離開台北,讓她無法接受到丈夫照顧,配偶權受到侵害,求償120萬元。
在國小擔任老師的方女向法官表示自己的行為確實不妥,也因此才會簽下切結書「我一直找機會找你,傳訊息、吃飯、要求載我出去…主動造成心理上身體上的依賴機會」等語,但裡面內容並非全都是事實,且即使有踰矩行為,時間也相當短暫,認為120萬求償過高。
新北地院法官依照方女所寫切結書,認定方女確實介入趙男婚姻,影響趙妻配偶權,因此判賠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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