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塌圍牆壓毀愛車女駕駛傻眼 農會「請勿停車」設太遠賠3.4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黃姓女子今年6月20日將愛車停放在橋頭農會所有的空地,沒想到老舊圍牆突然倒塌,壓壞車子,氣得提告求償15萬850元的修車費用;但農會方面認為,該空地明明掛有「私人土地,請勿停車」的告示,是女駕駛硬要停,如今怎麼能反過來索賠。橋頭簡易庭法官勘驗警方及農會提供的照片,發現公告距離停車地點很遠,難以期待每個用路人都會看到,加上圍牆的確年久失修,最後判農會應賠償黃女3萬4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車,停車。(圖/取自pixabay)

▲黃女的愛車被倒塌的老舊圍牆砸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黃女在判決書中主張,當天把車停放在高雄市橋頭區橋北段的農會空地,結果愛車被倒塌的圍牆壓毀,一切的起因都是因為農會沒有好好維護圍牆所致,應該賠償她15萬850元的修車費用。

而農會人員反駁,事發前一天圍牆外觀還很完整、無缺損,並沒有疏忽維護之責,況且該空地設有「私人土地,請勿停車」公告,不是可以停車的地方,硬要停就應該自行承擔風險,加上黃女的車不是新車,維修費用應該要把折舊列入計算。

高雄橋頭農會。(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橋頭農會因為一道圍牆慘賠3萬4000元。(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不過,橋頭簡易庭法官調來警方拍攝的事故現場照片,發現該圍牆是從磚塊與磚塊間的連接處斷裂,水泥柱腐蝕且鋼筋外露,現場卻沒有任何輔助支撐,可見農會方面疏於管理是事實,而且空地鄰近道路,平時有行人、車輛來往,卻也沒有設置警告或進行維護措施,讓不特定多數人有受到損害的風險,的確是沒有盡到建築物所有人的管理維護義務。

法官接著表示,雖然農會堅稱設有「私人土地,請勿停車」公告,但在警方提供的照片中都沒有看到,原來是因為公告離事發地點很遠,理論上這類型的告示應該設在停車處的同一側,因此難以期待每個用路人都能看到禁止停車的公告,最後判農會應賠償黃女3萬4000元的費用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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