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指控,她酒醉後遭陳男性侵兩次得逞。(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20多歲OL小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陳姓男子,雙方唱歌時小美不勝酒力醉倒,被陳帶回家中發生關係,醒來後氣得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小美當下還有自主能力,且隔天雙方互動親密,不符正常被害人情形,全案不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今年7、8月時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陳男,雙方愈聊愈開心,進而約到好樂迪喝酒唱歌;期間,小美醉到吐了一次,事後便沒有記憶,僅知道被陳男帶回住處、性侵兩次。
▲小美表示,因為生理期剛好來,才會發生第二次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小美表示,她當時生理期剛好來,受慾望驅使才會讓陳男得逞,第一次被性侵是酒醉意識不清,第二次是因「身體已經習慣對方」,清醒後才察覺不對、氣得提告,但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
►彰化驚傳校園喋血!建國科大學生遭同學砍傷 疑似「作弊」引殺機
►浪浪被圍捕!小黃狗「倒地前一刻」緊抱玩偶 誘捕小隊心酸淚崩
檢方調閱好樂迪、陳男住處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美離開好樂迪時依然可以自己行走,並非沒有意識,且隔天離開陳男住處時,小美在電梯內與陳調情,捏了對方的臉頰一下,完全不符被害人之正常反應,以罪證不足不起處陳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