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男子江劍峰去年9月15日晚間上PTT網站八卦版,指稱「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選民就把票投給他^_^」。徐巧芯認為江男的言論不實,提出誹謗告訴。一審判江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去年9月14日晚間,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邀請立委吳秉叡、當時為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徐巧芯等人,共同錄製節目。節目討論到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前副主委張天欽,在內部會議中提到「你看侯友宜,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試圖操作當時參選新北市長侯友宜在「鄭南榕自焚事件」的角色,將會議淪為「打侯議題」。
不過節目播出後第二天,PTT八卦版上就出現文章,說「徐巧芯笑稱:支持侯友宜再幹掉一次鄭南榕的選民就把票投給他^_^」。徐巧芯發現有人在八卦版上散布不實言論,遂向警局報案,檢方對發表文章的男子江劍峰,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江男坦承撰寫相關文字,也坦承明知道徐巧芯並未說出以上話語;但他辯稱,是針對徐巧芯的發言,做出另外的「解讀」,乃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做出合理之政治性評論,應該受到言論自由保護,自己無罪。
一審法院不採信,認定他犯「加重誹謗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4日二審宣判,認為江男的言論,是具體指摘徐巧芯發表該等內容,而徐巧芯當時係臺北市議員參選人,依社會一般通念為客觀判斷,該言論足使彼之發言妥適性受懷疑,而使專業或道德形象、人格評價及社會地位造成負面貶抑。因此高院仍認定江男有罪,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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