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產多收逾2000張保單保費等缺失 金管會祭出360萬罰單

▲▼金管會。(圖/記者紀佳妘攝)

▲國泰世紀產險因有多項缺失,金管會今天祭出360萬元罰單,以及2項糾正。(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國泰世紀產險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包括2,000多張強制車險保單續保時,沒有依業務出單,竟多收了通路佣金費用,金額達15萬元,加上其他5項缺失,今(14)日依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共計360萬元,及2項糾正。

金管會今天公布國泰世紀產險裁罰案,首先是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直接業務續保作業有缺失,保險局指出,強制車險續保時,沒有透過業務員或其他行銷通路,應以直接業務的費率出單,導致2,000多張保單有多收保險費的情形,一共多收15萬元,儘管溢收的保費已退回,但不符法令規定,因此挨罰120萬元。

第二,辦理中華郵政房貸客戶的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續保作業,沒有建立要保人續保意願之確認方式,或沒有取得具足資證明要保人投保意願的相關證明文件,金管會開罰60萬元。

第三,辦理中小保額商業火災保險續保作業時,同一案件出現前後年度用不同建築等級費率計算;另外辦理商業火災保險(含天災險)核保作業,有對應列為核保技術調整加費項目的附加條款,沒有納入費率評估。保險局指出,國泰產險有3張商業火險保單出現少收保費,這部分處以120萬元罰鍰。

第四,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空白保險證的控管,有業務員離職時未繳回已領用的空白保險證、領用申請書的領用人或收繳保管人欄位未簽章、領用申請書的領用人與系統所載領用人不一致等,因此挨罰60萬元。

此外,辦理形式審查拒賠案件通知作業,有寄發保戶的信函內容沒有說明拒賠依據的法令或契約條款,以及辦理防制洗錢、打擊資恐交易的監控作業,由於系統設定有誤,未能有效篩檢及確認可疑交易等缺失,皆有礙公司健全經營之虞,並予以2項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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