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揪出分案不公 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願完全承擔

2019年11月14日 23:20

▲▼最高法院大法庭即將啟用,7/3先行開放讓媒體拍攝,一窺大法庭的樣貌。圖為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圖/記者湯興漢攝)

▲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女法官楊絮雲在調任最高法院期間,傳出遭最高法院以分案漏洞霸凌,監察院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分案不公,影響民眾對司法信賴,請司法院督促改善並對院長鄭玉山進行職務監督。鄭玉山回應,「我未能及時察覺缺失」、「制度上的缺失所造成的結果,本人願意完全承擔」。

監察委員高涌誠、陳師孟、蔡崇義,針對最高法院分案制度進行1年多的調查,並在14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最高法院對外雖稱電腦分案,但配套不完全,包括人工作業異常、電腦系統缺陷等,其中又以違反法定法官原則最為嚴重。

而楊絮雲在8月間出面陳述遭最高法院分案霸凌,她說當時最高法院特殊商事專庭共7名法官,她1個人分到20件複雜案件,其他6名法官總共只分到15件;楊絮雲當時分到包含RCA工殤案、太設與太百相關案、幸福人壽賠償案、台新銀與財政部爭訟案等。監委14日的調查報告中也提到,最高法院早已知道楊絮雲等5名法官將於2017年9月7日報到,卻事先決議除了審查庭及5名法官外的所有法官,於9月辦理聲字、抗字案件。而5名新法官除了2名法官同於民6庭外,餘3名法官分散於各庭,造成分案前已可特定受分案之法官,核與法定法官原則不符。

最高法院則回應,楊絮雲到最高法院當年,待分之民事抗告、聲請事件已達千件,立法院對提出質疑要求儘速結案,最高法院才會決議扣除5位新任法官、2股審查股外,其餘法官全數分抗告、聲請案件。再加上疏未注意可能有僅剩一股法官分受專庭事件之情形,結果才會造成楊絮雲事件,形同指定分案。

對於監委的調查,鄭玉山說「我未能及時察覺缺失,是我做得不夠好的地方」,他認為最高法院已經於去年完成改進分案電腦程式,並制定分案實施要點、設置分案室,讓電腦分案過程透明化,相信楊絮雲的事件不會再發生。鄭玉山強調,絕無怠忽疏失,他更說「至於制度上的缺失所造成的結果,本人願意完全承擔」。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