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趁女性友人借浴室時偷錄下洗澡影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大生趁著女性友人到住處借浴室洗澡的機會,竟偷偷架攝手機偷錄對方沐浴的畫面,被抓包後還瞎扯,是「不小心錄到的」。法院審理後,依竊錄非公開活動集身體隱私部位罪,判男大生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1月12日晚間利用女性友人小乃(化名)到住處借用浴室洗澡的機會,在沒有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在浴室內隱藏架設一支iPhone7,偷偷錄下小乃進浴室後洗澡的畫面。小乃2個多月後借用林男的手機,這才發現裏頭竟有自己裸身沐浴的畫面,她頓時氣憤難忍,決定報警處理。
林男在警詢及偵訊時辯稱,「我是不小心錄到」,但法院認為,若是無意間錄到的,應該不會將檔案保留2個月之久而未加刪除,手機要開啟錄影功能,還需要依序操作滑動介面,另外,小乃發現影片時,影片已經被分成4段上傳雲端硬碟,影片拍攝角度也準確朝向小乃洗澡的方向,不採信他的說詞。
法官最後依犯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拍攝影片的手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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