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稱心智障礙者「腦殘」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怒抗議:先做功課!

記者呂欣玫/綜合報導

對於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日前用「腦殘」來稱呼「心智障礙者」,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指出,韓國瑜需要對這個族群有更多了解,「我們寧願相信韓市長沒有惡意,但如果韓市長未來要特別關心這個族群,現在就應該要先做足功課。」

韓國瑜日前談到要照顧關心弱勢族群時表示,在新竹看到的身心障礙者、腦殘、自閉症、弱勢、家庭特別貧窮的這些,未來韓國瑜和張善政,一定會特別特別的關心。不過,韓國瑜用「腦殘」來稱呼「心智障礙者」,卻再次引發失言、歧視爭議。

對此,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16日聲明指出,韓國瑜此段話引起許多民眾反彈之餘,「我們認為韓市長需要對這個族群有更多了解。」不管在國際上或在國內,針對身心障礙者的理解脈絡,已經從其自身身體或心理缺陷,過渡到「障礙」是由社會所建構而造成的解釋。

▲▼韓國瑜新北傾聽之旅,出席青年座談。(圖/記者張榮恩攝)

▲韓國瑜。(圖/記者張榮恩攝)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表示,在國際上或我國,普遍認為「殘」這個字,有不行、缺陷、缺憾、失落的意涵,屬於比較負面的形容,對當事人或家屬來說會有被歧視的感覺。因此,當前均改以「身心障礙」來稱呼。我國的正式官方說法更在22年前將「殘障福利法」更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目前稱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也在近年更名為身心障礙聯盟。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提到,2006聯合國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並於2008生效,我國也在2014年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當年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實施,從此該公約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這幾年政府也因此依據該公約和施行法規定,邀集身障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檢視相關法規,修掉『殘障』等名詞及其他歧視性規定。」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強調,「我們寧願相信韓市長沒有惡意,但如果韓市長未來要特別關心這個族群,現在就應該要先做足功課。」順帶一提,老人痴呆症已經更名為「失智症」,精神分裂症已經更名為「思覺失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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