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工穿雇主母親18萬香奈兒大衣逃跑 出庭瞎辯「她送我的」

▲▼老人,拐杖,老年,照護,輪椅,看護,行動不便。(圖/翻攝自pixabay)

▲印尼籍看護工阿玉(阿玉)趁雇主熟睡時,穿上家中的香奈兒名牌大衣逃跑,遭逮後刑事部分被判刑2個月。(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印尼籍家庭看護工阿玉(化名)受雇於沈姓男子家中,負責照顧沈男母親。沈母控阿玉2017年1月2日凌晨趁她熟睡時,穿上她的香奈兒大衣,在帶著價值80萬的愛彼錶、項鍊、琉璃球等貴重物品,逃跑離開沈家。台北地院審理,因證據僅能證明阿玉偷走大衣,故最終刑事部分判阿玉2個月徒刑;民事則僅需賠償價值18萬元的香奈兒大衣。

阿玉2016年4月19日開始受雇於沈男家中,待不到一年的時間,2017年1月2日凌晨4時56分許,她就偷偷穿上沈母價值18萬的香奈兒大衣逃跑離開。沈母起床後發現阿玉不見蹤影,經調閱社區內監視器畫面後立即報警尋求警方協助,同時控訴阿玉還偷走家中名錶、項鍊、琉璃球等貴重物品,向阿玉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阿玉法庭上否認偷竊,她表示清晨出門前天氣寒冷,沈母見狀主動將香奈兒大衣送給她。沈母則回應,家中為樓中樓,阿玉住在樓上,空間獨立,因為對她很信任,所以家中抽屜平常都不會上鎖,早在阿玉逃跑前,就有發現皮包內現金有陸續減少的狀況。2017年1月2日早上8點起床後,發現阿玉逃跑,在清點家中財物後驚覺很多東西都不見了,又從社區監視器畫面中看到阿玉穿香奈兒大衣跑掉,遂馬上向警方報案。

刑事庭審酌,香奈兒大衣價值18萬可說是相當貴重,常理下應該不會隨意送人,因此不採信阿玉說詞,依竊盜罪判她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民事部分,沈母在清點家中財物後,指控阿玉除偷走價值18萬的香奈兒大衣外,還拿走了價值80萬的愛彼(AP)錶1支、9590元的Follie Folli錶1支、4980元的SWAROVSKI項鍊1條及近2萬7千元的琉璃球1個,加總損害超過百萬元,因此求償100萬元。

民事庭審後認為,根據社區內監視器畫面,阿玉確實有偷走香奈兒大衣,但其他部分警方未搜出相關證物,無法證明是阿玉偷的,因此判她僅須照價賠償大衣價格,其他部分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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