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喇嘛5天內性侵2女子 竟辯:我小時候有精神病請減刑

▲▼示意圖,性侵,情感,絕望,男孩,挫折,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社會。(圖/123RF)

▲楊姓男子假冒喇嘛,5天內性侵2女子,二審判刑5年。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男子楊鎬假冒喇嘛犯下多起性侵案。2004年11月底,他假借談論宗教話題,將一名女子帶到房間性侵得逞;5天後,他又假借用餐、敘舊的機會,再性侵一名女子。楊男犯後逃亡大陸13年,2016年間遭到遣返。檢方對性侵案起訴後,他竟向法院辯稱小時候學校老師說我有精神病,我因此就醫,請法院減刑。法院不採信,一審將他判刑5年。案經上訴,高院19日二審也維持5年刑度。

判決指出,長相清秀的楊男從2003年起,就以法號「札西德勒」、「拿旺額薩」假冒喇嘛身分開始在外行騙,多次以祈福、調氣等理由,接近女子,並藉機性侵。而本件是他在2004年底,連續犯下的2起案件,他在當年10月底認識對宗教有興趣的女子小燈(化名),11月28日晚間他邀請小燈到他房間內,談論宗教話題。小燈一進房後,楊男就調暗燈光,小燈察覺不對,正要離去之際,楊男就露出本性,不顧小燈推擋、反抗、哭說「請你不要這樣子」、「你不要這樣子」等話,性侵得逞。

隔了5天,當年12月2日晚間,他又邀請因工作關係認識的女子阿瑛(化名),共進晚餐,並在用餐後邀請阿瑛進他的飯店房間敘舊。晚間11點多,阿瑛打算離去,但楊男又顯露本性,不顧阿瑛推阻並大聲呼救、掙扎、反抗,且明確以「不可以,我不喜歡你」等拒絕的話語,仍性侵得逞。2名被害人事後到警局報案,檢警偵辦期間,楊男潛逃大陸地區,直到2016年才因證件逾期,被公安單位逮捕,遣返回台。他一入境隨即被逮,檢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楊男坦承犯案,但辯稱自己性格衝動,控制力較不佳,容易草率行事;再加上他小時候,因學校老師說他有精神疾病,而去就醫一次,自己欠缺行為能力,要求法院減刑。但法院調查後,發現楊男僅此一次就醫,至今超過30年沒再就醫,因此不採信無行為能力的辯詞,將他判刑5年。

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審理後,19日駁回上訴,仍維持5年的刑度,本案仍可上訴。楊男除犯本案外,2004年6月間,他在車上性侵一名女子,在被帶回警局時以肢體衝撞、手抓、牙齒咬等方式攻擊2名員警,一二審均將他判刑3年4月,目前也上訴第三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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