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見正妹獨步街頭,竟衝上前襲胸,還作勢性侵,遭判刑2年10個月。(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蔡姓男子深夜2點多見到女子小乃(化名)獨自步行在街上,他竟衝上前去抓捏她胸部,還將她撲倒在地稱,「要讓你舒服」,作勢要性侵,所幸小乃奮力反抗,才沒讓他得逞。事後,蔡男被判刑2年10個月,他不服提上訴,並要求交保,還說自己已經賠償50萬元和解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他是累犯,且賠償金也不是主動給,因此不予交保,並延押2個月。
判決書指出,2018年5月24日凌晨2點多,小乃搭乘計程車在西屯區至善路下車,與前夫談話結束後,前夫又搭車離去,而蔡男見她獨自步行欲返回其住處,於是先繞到她後方,再趁機抓捏她胸部1下,隨後跑離現場。
小乃因一時驚嚇無法反應,繼續步行,蔡男見她沒有求救,認為有機可趁,竟又在她周遭盤繞跑動,伺機再抓摸她胸部,小乃嚇得不知如何是好,於是開始躲藏、跑上陸橋,並撥電話給前夫求救。
蔡男見小乃跑到橋上,先是將她壓制在地,再將手伸進她衣服內撫摸胸部,還稱「要讓你舒服」等語後,並以下體磨蹭她身體,另以手欲解開她牛仔短褲鈕扣,試圖指侵對方。期間小乃用膝蓋奮力抵抗,再加上前夫及時趕到,才沒讓蔡男得逞,而蔡男也趁隙逃跑。
案經小乃提告,蔡男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10個月,他不服提出上訴稱,已跟小乃和解,且也已賠償50萬元,並希望能讓他交保去醫院治病,若他能交保,願意配合定期到警局報到,並由他母親予以監管。
然而,台中高分院法官調查發現,蔡男並非初犯,且賠償50萬元還是小乃強制執行程序,才拿到,並非主動付款。另外,看他出庭的狀況,並沒有交保的必要,再加上他觸犯強制性侵未遂涉嫌重大,羈押原因依然存在,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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