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簡姓男子在桃園市龜山區租屋當虛擬礦場,但疑因用電量超過負荷引發火警挨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簡姓男子去年在龜山區租屋作為虛擬貨幣挖礦礦場,房間內架設多部電腦設備以24小時不停挖礦賺取虛擬貨幣,去年10月礦場卻突然發生火警,因位於住宅區,火警引發住戶恐慌,還好火勢被消防人員及時撲滅,但簡男卻因疏於管理維護吃上公共危險罪嫌,地院審理後判處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
地院判決書指出,49歲的簡姓男子去年在桃園市龜山區租房作為挖礦機房,屋內架設多組電腦設備作為挖礦機,以24小時不斷電方式挖礦,因用電量超過負荷,簡男未確實做好散熱設施與定期檢修維護,去年10月6日凌晨0時許,機房突然起火燃燒,隨即擴及整個機房。
因起火點位於住宅區,濃煙引起鄰近居民恐慌,還好消防人員即時趕來撲滅火勢,造成挖礦機組嚴重燒毀,還好未釀成人員傷亡,簡男事後遭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提起公訴。
地院法官認為,火警發生原因經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鑑定為電器因素,起火處位於住宅區,簡男涉犯公共危險罪,但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與火警影響程度,法官審理判處簡男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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