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參選人林燕祝,不滿對手林宜瑾臉書PO文指「做賊喊抓賊」,指摘林燕祝惡意破壞其競選旗幟之行為,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民黨台南市第四選區參選人林燕祝,因不滿同選區民進黨立委參選人林宜瑾,對日前林燕祝競選旗幟被破壞一事,在林宜瑾臉書PO文指「做賊喊抓賊」,指摘林燕祝惡意破壞其競選旗幟之行為,於11月19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控告林宜瑾涉嫌違反選罷法及刑法加重誹謗罪,檢方已受理偵辦。
台南市第四選區立委林燕祝表示,台南新化等地她的競選旗幟被破壞毀損時,就立刻指示先向轄區分局報案,就是避免引起起無謂事端,同時藉此約束支持者不要有類似非理性的動作,競總新聞資料中根本未指名道姓,一切信賴警方查案功力,總部自律性頗高,完全依正常程序處置。
林燕祝說,針對競選旗幟屢遭惡意破壞,報警目的就在查明真相,揪出蓄意破壞者,並未點名何人,未料民進黨台南市第四選區立委參選人林宜瑾,自行「對號入座」,並公開在社群網站大放厥詞,淪於誣陷栽贓。
林燕祝指出,針對11月8日上午8時許,林宜瑾明知林燕祝並未有拆除其競選旗幟行為事證,竟基於擾亂選舉、誹謗之犯意,意圖影響候選人當選選情,透過林宜瑾之「臉書」,在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之網頁上,張貼「對手急喊捉賊…發現我在重劃區的競選旗幟有近半遭拔掉不翼而飛,甚至被換上國民黨候選人的旗幟…做賊的喊抓賊!…」等文字散布於眾,而以此方式指摘林燕祝有惡意破壞林宜瑾競選旗幟之行為。
為求證明林燕祝並無林宜瑾所指摘之拆除競選旗幟之行為,林燕祝除在19日中午12時30分,在市議會召開「指明道姓乎?無的放矢也!」記者會,說明此事相關情事後,並於下午1時至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
林燕祝說,她是依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毀謗罪,提告林宜瑾透過不實內容惡意破壞其名譽,更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之判斷資訊及候選人選情的事證明確,損害告訴人權益甚鉅。
林燕祝指出,林宜瑾所稱永康重劃區競選旗幟被抽換,並未發現破壞情形。警方早已 查明真相,未料林宜瑾仍在臉書藉故發佈假消息,誣指是林燕祝陣營所為,毫無憑據根本是空穴來風,擾亂選舉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詆毀心態昭然若揭。林燕祝強調立委選舉應以民生、建設等主要議題為訴求,扮演監督的角色,爭取選民的認同,而不是只單靠意識形態來分化民眾,以及信口雌黃的方式來欺騙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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