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闖紅燈撞車被控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法院判決出爐。(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2017年闖紅燈,害一名開著BMW轎車的陳姓男子閃避不及當場發生碰撞,脖子因沒有繫安全帶而扭傷,劉女事後被發現無照駕駛,挨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她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女2017年11月19日晚間8時21分許無照騎車,從板橋高爾富路與四川路2段準備穿越交叉路口時,無視交通號誌闖紅燈。
當時車流量大,陳姓BMW駕駛才正綠燈起步,時速約20公里左右,見狀雖緊急煞車,但2車仍發生碰撞,他不幸扭傷頸部關節韌帶,但劉女見到他沒有大礙,只留下一句話,「後面有人在追我」就跑了,讓他忍不住怒告劉女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劉女事後坦承過失傷害,但堅決否認有肇事逃逸,辯稱,「車禍發生後,我不知道他受傷,因為當時有人跟蹤我,我跟他講完就走了」。
法院審酌,劉女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才會釀成事故,但陳男車禍發生時沒有繫安全帶,對於傷害的發生也有過失,且他案發時曾下車與劉女交談,當時他無流血或其他外傷,也沒有向劉女表示自己有受傷,認為劉女不構成肇事逃逸,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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