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冷氣工,性侵猥褻好友一對未滿14歲姐妹花,被重判9年。(ET 示意圖)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未婚張姓冷氣工常出入女性好友住家,竟伸出狼爪,性侵一對未滿14歲姐妹花各1次,還強制猥褻妹妹1次,女性好友憤而提告,宜蘭地院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張男合併應執行9年刑期。
判決書指出,2018年9月24日晚,張男在女性好友住家,以陰莖、手指性侵女性友人一對未滿14歲姐妹的妹妹1次。另,2019年4月4日中午,也在女性好友住家對姐妹花姐姐性交1次。2019年2月4日晚在同地點,強行觸摸妹妹胸部,猥褻得逞。
女性友人獲知愛女慘遭狼爪,帶愛女到醫院驗傷,並憤而提告;張男坦承犯行。
宜蘭地院以張男明知受害姐妹花未滿14歲,竟違反姐妹花意願性侵與猥褻,嚴重影響姐妹花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更造成姐妹花身心受創甚鉅。另無前科張男,事後與女性友人和解未果。
法官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判張男7年,另強制猥褻罪部分,判張男3年2月,合併應執行有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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