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華映10月1日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大量解僱計畫書,預計11月30日依強制協商結果資遣員工,並給付資遣費,預估影響員工人數約1,900人,屆時勞動部依勞動部基準法規定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先行墊付給華映勞工約8億元。網路就傳出「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去填補華映的破產欠薪」,對此,勞動部說明,華映公司未能依法給付勞工的工資及資遣費,是由雇主所提繳的墊償基金先行墊付。
勞動部表示,由於華映公司未能依法給付勞工的工資及資遣費,是由雇主所提繳的墊償基金先行墊付,以確保華映勞工生活,該基金非為國庫撥補,絕無全民買單。
勞動部強調,為使勞工能在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受到即時保障,免於勞工驟失生活依存,勞動基準法第28條明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凡是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由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所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雇主按月提繳,並非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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