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劉茂群服務處10月1日下午疑似槍擊案,劉茂群當時質疑遭不明人士槍擊。(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劉茂群服務處於10月間發生疑遭槍擊案,經檢警近2個月調查,檢方22日公布調查結果,經鑑識人員鑑定服務處紗窗破損並非火藥槍枝、空氣槍或手持彈弓射擊彈丸所致,現場拾獲黑色塑膠彈丸與紗窗破損無直接關聯,現場勘查可能射擊熱區亦無可疑之處,附近因有養鴿者訓練鴿子時有燃放鞭炮驅趕之可能,且劉茂群亦未提出刑事告訴,檢方依法應予簽結。
檢警調查,市議員劉茂群八德區服務處於今年10月1日下午5時53分發生疑遭槍擊案,當時曾有疑似爆炸聲後,服務處人員查看發現,服務處門口靠近把手處紗窗有一圓孔破損,另在附近地毯上發現1顆圓形黑色塑膠彈丸,懷疑服務處遭不明人士槍擊。
警方專案小組鑑識調查後,紗窗破損並非火藥槍枝所致,紗窗網圓孔破損處,距地約85公分,破損處寬約0.9公分並有擠壓痕跡,經現場以鉛銅試劑檢測,呈現陰性反應,堪信紗窗破損並非火藥槍枝所致,另外,經過鑑識紗窗網破損亦非空氣槍或手持彈弓射擊彈丸所致。
▲桃園市議員劉茂群服務處10月1日下午疑似槍擊案,警方鑑識人員現場勘驗。(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警查出,現場拾獲黑色塑膠彈丸與紗窗破損無直接關聯,拾獲之彈丸,直徑約12.7mm、重約1.2公克,黑色塑膠材質圓形彈丸,經採集紗窗網疑似遭彈擊處微物跡證,經以鏡檢法、紅外線光譜分析法、掃瞄式電子顯微鏡/X射線能譜分析法、熱裂解氣相層析/質譜分析法鑑驗,進行成分比對,研判兩者採集之微物跡證,成分並不相似,因此可以論證黑色塑膠彈丸與服務處大門紗窗網之破損,應無直接關聯。
此外,檢警勘查現場射擊熱區未存有可疑射擊處,案發現場為ㄇ字型封閉型集合式透天社區,建物彼此緊鄰,中間無空隙進出,可進出該社區出入口處為桃德路427巷與439巷,經以雷射重建彈道比對,由服務處正面巷弄車道至服務處對外右側約45度方位,均為可能之射擊熱區,進行模擬現場彈道比對,自服務處正面由內往外方位,左側因建物結構影響,並無角度可觸遭毀損紗窗,且案發時服務處前方巷子並未發現可疑人車,應可排除自該區槍擊而造成紗窗網之破損,上述射擊熱區未存有可疑射擊處,服務處大門紗窗網破損,無法確認是否確為人為射擊造成。
員警曾調閱案發地點鄰近監視錄影畫面,查訪社區住戶,多數住戶均表示案發時並未發現可疑人車,也未聽聞任何聲響,少數住戶有聽到聲響,但對聲音描述並不一致,員警查訪服務處周邊,距離服務處西南方約200公尺處,有訓練鴿者飼養鴿子,案發當日下午4時至6時曾以鳴放「夢幻大吐珠」鞭炮訓練鴿子,聲響係摻雜爆裂聲,與槍聲類似,部分聲響亦與重物敲擊聲相似,本件無法完全排除案發聲響係源自訓練鴿者鳴放鞭炮聲響之可能性。
檢方認為,本案經現場勘查與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查訪社區住戶與訊問相關證人,均查無犯罪嫌疑或應負刑責之人,市議員劉茂群亦未提出刑事告訴,本案依法應予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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